“诚信,卓越,和谐”
“诚信”,即立诚守信,言真行实。在处理企业内部、企业与地方政府、企业与业主、企业与合作伙伴等各方面关系时,坚持“诚实、信用”的原则,认真履行合同,恪守承诺意识,保证合作者的正当利益。
“卓越”,即企业通过不断地自我超越,使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员工凝聚力不断增强,企业各项指标、工作、业绩,在同类可比的范围内,处于绝对领先的地位和水平。
“和谐”,即正确处理好企业与职工、整体与局部、近期与长远利益的关系,形成能够充分调动全体职工和各方面积极性的制度性安排,实现企业系统内外各部分和各要素的协调发展,达到企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的平衡、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