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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荣获“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

 
201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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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5上午,从北京人民大会堂传来喜讯,在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暨经验交流会上,我公司被授予“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荣誉称号。

 

这是我公司在获得市级和省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之后,在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方面获得的最高荣誉。全国共有357家企业获此荣誉,其中陕西省12家。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出席大会作重要讲话并为获奖单位代表颁奖。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刘云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出席大会。我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范瑞丰代表公司参加了表彰会。

 

这次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联合表彰的357家“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是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以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为目标,以推进创建活动为载体,将促进企业发展和保障职工权益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支持、鼓励和引导劳动关系双方密切合作、共度难关、共谋发展,涌现出的先进单位。

 

 

近年来,公司高度重视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成立了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创建方案,营造了良好的创建氛围,并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度,建立和实行了平等协商的集体合同制度;认真落实养老、医疗、工伤等保障规定,维护员工切身利益;坚持民主管理、推行厂务公开;优化工作环境,规范生产管理,确保员工劳动安全,关爱女职工健康,坚持每年体检、举办健康专题讲座,开展庆“三八”活动等保障女职工特殊权益;有效开展多项岗位培训,搭建了成才平台,提高员工素质;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坚持常年开展“五必访”等送温暖活动,主动参与建设模范职工之家;在企业经济效益增长的同时,及时回报员工,奉献社会,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20081月,公司被宝鸡市委、市政府授予“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2011127,被授予“陕西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2007年、2010年公司两度荣膺“中国最佳雇主企业”,2009年公司还荣获“中国100最佳雇主”称号。
 
2011-8-19 来源:《宝石报》 责任编辑:《宝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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