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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
 
关于组织学习集团公司 “中国石油·榜样”的通知
 
2007-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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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所属各单位党群工作部:为展现石油人为国争光、开拓奋进的精神风貌,唱响石油人艰苦创业、为油奉献的主题歌,集团公司组织开展“中国石油·榜样”先进典型宣传活动,从今年12月份到2007年领导干部会议期间,宣传20名集团公司层面选树的先进典型。集团公司要求所属各单位对“中国石油·榜样”进行认真学习,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站在树立新时期中国石油形象的高度,充分认识“中国石油·榜样”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对这项工作进行详细的安排部署,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载体,并认真组织加以落实。要通过座谈会、大讨论、集中学习等形式,组织干部员工对“中国石油榜样”的每一个典型事迹进行学习。要运用电子邮件、网络、编印材料等手段,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将典型宣传到基层班组,用榜样的力量教育职工,凝聚队伍。要组织员工撰写心得体会文章,将征集到的员工心得体会投送到中文网站管理办公室和新闻中心投稿箱,公司门户网站和《东方物探》制作网页、组织版面进行刊登。

    二、新闻中心要在公司门户网站、《东方物探》和有线电视开辟“中国石油·榜样”先进典型宣传报道专栏、专题,对集团公司网站和《中国石油报》推出的“中国石油·榜样”先进典型进行宣传。对集团公司影视中心下发的“中国石油·榜样”先进典型的电视专题片,新闻中心要录制成多套光盘,下发到各单位,由各单位组织收看。同时,新闻中心要组织开展“榜样的力量”有奖征文活动,负责组织采访报道职工群众中对学习典型的反响,报道通过向典型学习涌现出的典型人物和事例。

    三、在宣传集团公司重大典型的基础上,各单位要认真选树典型,每个直属单位至少确定两个先进典型,并组织采写典型人物通讯,有条件的单位制作典型专题片,于2007年1月20日前报送党群工作部宣传办公室。公司内网、《东方物探》和有线电视将开辟《东方先锋谱》专栏,对公司内部先进人物、事迹进行专题系列报道。

    四、各单位要将开展典型宣传活动的措施、效果及有关信息以周报的形式上报公司党群工作部宣传办公室。此项工作将作为宣传思想工作考核评比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白勇;联系电话:0312-3822858;电子邮件:baiyong_75@126.com

                                                公司党群工作部      200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