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教育培训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集团公司教育培训工作暂行规定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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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教育培训工作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正式出台实施。《暂行规定》是在集团公司人事劳资部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各部门意见,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具有政策性、指导性、原则性,是指导集团公司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培训工作的法规性文件。

  《暂行规定》的出台实施,将使集团公司教育培训工作有章可循,从而大力推动这项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集团公司教育培训工作的整体水平。大力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加快人力资源开发具有重大意义,是落实人才强企战略和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员工素质、提升企业竞争力和构建和谐企业的重要途径,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解决目前职工队伍中部分人员技术、技能水平不高等问题,确保安全发展、清洁发展的治本之举。

  《暂行规定》共七章三十七条,明确了集团公司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管理体制、内容和方式、培训机构、师资、教材、经费、考核与评价等内容。《暂行规定》指出,教育培训工作应当坚持整体推进、常抓不懈、突出重点、科学管理的方针。遵循以人为本、按需施教、继承创新、学以致用的原则。实行“人事部门主管、培训机构实施、业务部门参与、企业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据了解,目前各单位正学习领会《暂行规定》的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下一步将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信息来源:中国石油报 200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