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企事业单位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根据集团公司《学习实践活动方案》“集团公司党组成员、所属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中的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各自分工建立联系点,使联系点成为学习实践活动的示范点”的要求,请各企事业单位于3月20日前将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点情况上报集团公司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集团公司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