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是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的迫切需要。
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是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发展壮大国有经济的重要制度保障。党的十六大提出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五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和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基本建立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有力促进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国家、省、地(市)国资监管机构的设立,从政府机构设置上初步解决了政企不分、政资不分的问题,开始从体制上解决国有资产多头管理、责任不清的问题,逐步实现了出资人到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得到落实,初步探索出一条中国特色的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道路。但我们也要看到,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还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三统一、三结合"、"国家统一所有,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的原则还需要进一步落实,政企不分、政资不分的问题还需要进一步解决,出资人监管的制度和方式方法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党的十七大提出,要继续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加快建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继续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这为国资委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指明了方向,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不断推进,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和制度必须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我们要通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总结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实践,把握企业发展规律和国有资产监管规律,不断完善体制、健全制度、创新方法、破解难题,加快完善有利于国有经济科学发展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推动国有经济不断发展壮大。
--摘自《李荣融在国资委直属机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