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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销售利用法律武器维护中国石油品牌形象
 
2007-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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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中旬以来,陕西销售公司延安分公司开展了“统一中国石油形象、维护企业权益”活动,收到了良好效果。

  陕西延安境内油气资源丰富,社会加油站林立。部分社会加油站看好中国石油的品牌效应,假冒中国石油加油站,盗用宝石花注册商标,有的仿冒中国石油加油站红黄两色外包装、站号、灯箱、加油机标识及加油员工作服,构成了侵权。

  5月中旬,延安销售公司组织人员进行暗访,对延安市营运的102座社会加油站进行了拉网式排查,依照《商标法》有关条款和规定对仿冒中国石油外包装的黄陵县西部加油站、宝塔区姚店加油站,以书函形式告知对方,并进站宣贯中国石油关于使用注册商标的文件,解释《商标法》,现场协商令其限期整改;对仿冒中国石油标识、仿冒加油站员工服装的宝塔区杨家岭加油站、李家洼加油站诉诸于工商部门,并协同工商部门责令其现场整改。

  近日,延安销售对这4座加油站再次进行了暗访,确认已全部进行了整改,从而维护了“中国石油”的品牌形象。

信息来源:中国石油报 2007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