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党委、直属机关党委:
2001年以来,由全国妇联、中央电视台联合发起的“大地之爱 母亲水窖”项目,深受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最近,李鹏同志将自己30万元稿费捐助建“母亲水窖”;中华人寿保险捐建了一万口水窖。同时,此项目被评为“中国十大公益品牌”之一,2005年获中华慈善奖。
为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践行中国石油“奉献能源,创造和谐”的企业宗旨,响应全国妇联实施的“大地之爱 母亲水窖” 专项扶助行动,帮助更多西部缺水地区的母亲和儿童,改善因严重缺水而造成的生存、生活困境,构建中国石油企业与所在地方的和谐,展示中国石油履行社会责任的形象,以实际行动巩固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经集团公司领导研究批准,决定在中国西部地区的中国石油企事业单位和在京的直属单位、集团公司机关、股份公司机关党组织中,开展中国石油“情系母亲水窖、助力新农村建设”捐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捐助活动。根据投入1000元人民币,就可以修建一口水窖,解决一个贫困干旱地区家庭饮用水的需要。原则上要求,中国石油在西部地区的企事业单位和在京直属单位、集团公司机关、股份公司机关党组织,以每个党支部为单位,捐建一口水窖(捐助一口水窖款),党员数量较多的支部可多捐、多建,也可以党小组的名义捐款。党员数量较少的党支部,可以组织联合党支部捐款。届时在捐建的水窖上刻写党支部(党小组)的名称。所属西部地区省、市、自治区为:四川、重庆、云南、贵州、西藏、陕西、甘肃、青海、新疆、宁夏、内蒙古、广西以及湖南的湘西、湖北的恩施,捐建的水窖在企事业单位所在区域。
二、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捐助活动。各单位党组织要认真做好“情系母亲水窖、助力新农村建设”捐助的组织工作,在广泛深入开展思想发动的基础上组织好这次活动,并把这次活动作为党员一次特殊党课教育活动,作为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使其收到良好的教育效果和社会影响。
三、具体要求。
1. 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党委组织部和直属机关党委,要认真作好募捐款的收缴、登记、汇总工作,并将各党支部捐助水窖款、人数和党支部名称填写清楚。
2. 各捐助单位于10月30日前将募捐款汇到集团公司机关财务,①在财务公司开户的企业单位汇款到,户名: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账号:01-01-0314-9; ②未在财务公司开户的企业单位汇款路径,户名: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账号:0200 0032 0909 7331 414 ,开户行:工行北京鼓楼分理处(款项注明“捐款”)。并将捐款明细表发电子邮件或传真,邮址:zhaoq@cnpc.com.cn;传真电话:01062095432。
3. 请参加捐建活动单位,于11月15日前将捐助活动情况总结报集团公司思想政治工作部党建工作处。集团公司思想政治工作部将在活动结束后,利用简报的形式对各单位开展的中国石油“情系母亲水窖、助力新农村建设”捐助活动情况进行宣传报道。
4. 联系人:赵 倩 联系电话:(010)62095889
思想政治工作部(企业文化部)
二○○六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