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集团公司直属党委下发《关于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进一步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对总部机关、各专业公司和直属单位党员干部加强党风和反腐倡廉建设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要求,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切实改进党的作风,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要求。
通知要求,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弘扬新风正气。机关各部门、各专业公司和直属单位以及领导干部,一律不得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以各种方式赠送和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以及贵重礼品;严禁参加以赌博为目的的各种形式娱乐活动;严禁违反规定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接受下属单位、部门、关联单位用公款安排的私人旅游活动以及报销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严禁利用职权向下属单位和个人、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借用车辆并擅自驾驶。
通知要求,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节日期间廉洁自律情况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各单位、各部门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严肃处理。(张立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