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出生于1943年,1963年参加工作,196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长期从事工会工作,是党的基层群众工作者的优秀代表。作为吉化集团北方化工总公司工会主席,他深知自己肩负着传递党的温暖的重托和维护职工切身利益的职责,不辞辛苦,不畏困难,勤于思考,勇于开拓,忠实履行了一个共产党员和工会干部的职责,在为职工群众服务,尤其是在为困难职工排忧解难方面,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展示了新时期党员领导干部和党的基层群众工作者心系职工、甘当公仆的崇高精神风范。他以火一样的热情温暖了困难职工的心,以辛勤而执着的工作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用自己的模范行动密切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真正起到了群众工作的桥梁纽带作用,赢得了职工群众的广泛赞誉。2002年4月,集团公司党组授予李贺"党的好干部、职工的贴心人"光荣称号。2002年,李贺作为获得"五一"劳动奖章的代表进京参加"五一"庆祝活动,并被全总选为贡献特别突出、事迹特别感人的先进个人典型在 "五一"期间进行重点宣传。
| | |
|
|
|
|
|